9月15日16时06分,在宝山区杨泰路镇新路路口,一辆没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骑车人受伤、后座一名儿童死亡;9月19日约21时06分,在虹口区吴淞路海宁路,一辆没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一辆货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电动车骑车人死亡。经查,这两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主要过错方均是骑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车身重量不得高于40公斤,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但是,市交警总队对死亡事故进行的抽样统计中,电动自行车的超标车辆占到80%以上,且全部挂外省市牌照、假牌照或无牌照。这些车辆时速可达50多公里,简直媲美机动车中的摩托车。交警查处的一起交通违法中,该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