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代驾与VIE虽然形式完全不同,却在中国遭遇同样的尴尬。
不久前,马云为获得支付宝牌照,未经雅虎和软银董事代表的许可,单方面终止了支付宝协议控制(VIE),引起舆论哗然。在随后的记者会上,马云将矛头指向VIE模式的合法性,“别人肯定有协议控制的,我不管,别人犯法,我们不能犯法”。全游网
在支付宝事件爆发前,VIE模式在中国潜行10多年,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出台之前,其合法性一直都处在模糊状态,外界将政府不置可否的态度理解为“默许”。
从结果看,易凯资本CEO王冉称,如果没有VIE结构,中国就不会出现新浪、搜狐这样的主流互联网媒体平台,不会出现腾讯、百度这样拥有数百亿美元的互联网巨头,不会出现优酷、360、京东商城、凡客诚品等一大批后起之秀,甚至也不会出现阿里巴巴和马云。
尽管马云的“犯法”说将众多互联网企业身份合法与否的尴尬问题大白于天下,但业界有识之士更愿意相信,监管部门会站在真正的国家利益的高度来对待VIE问题。
随着一嗨租车“代驾事件”的见诸媒体,代驾租车是否合规的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
“代驾租车”是指汽车租赁公司向客户租赁车辆的同时,还提供驾驶员的有偿服务。
在此之前,如一位道路协会的人士所说:“中国几乎所有的汽车租赁公司都做代驾业务”。
对于代驾是否涉嫌违法,世友租车的CEO王志坚认为,“代驾这块以前就没明确规定,严格意义上,也不叫违法,因为没法可依”。
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吴弘看来,目前中国的汽车租赁业还是一种新兴的服务业,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相关的立法尚不完善。
就汽车租赁行业而言,1998年,交通部颁布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曾规定汽车租赁企业应获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照。2003年,全国人大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才可以设制行政许可。因此,2007年12月,交通部废止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所以,目前汽车租赁行业不存在有效的全国性法规。
具体到代驾租车,北京、昆明、大连等十几个城市的地方性道路运输条例有这样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以提供驾驶服务等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但代驾服务是否为“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没有明确的解释。
据《法制周末》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起淮称,“自驾租车和代驾租车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差别,但法律性质却是不一样的,自驾租车属于财产租赁,代驾租车则就是客运运输了。”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客运”,其中只涉及到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三个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