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场所买单,掏出一张购物卡轻轻一刷就行,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习惯了这种购物方式。当然,这种“方便”也滋生了一系列诸如公款消费、收卡受贿、商铺卷款逃跑等问题。为了规范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等七个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要求购买一定额度以上的商场预付卡须实名登记,且面值不超5000元。启航书舍
现状:销售没“紧箍”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合肥市三孝口的某大型百货商场五楼的客户服务中心,几位工作人员正在清理购物卡,橱窗外还有四五位购卡者在排队等候。“这是你买的10万块钱的卡,按你要求的面额装好的,你数一下。”橱窗里的工作人员将一沓厚厚的信封交到一位购卡者的手中,从双方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这位购卡者是替所在单位购卡。
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商场出售的购物卡面值从50元到5000元不等,“没有金额限制,你买多少都行。”工作人员说,如果是单位购买,需要开发票的话,也没有问题,“只要是我们商场有卖的东西,都能开在发票上。”这名工作人员还很热心地提醒记者,最好尽快购买购物卡,“以后买购物卡可能要采取实名制,到时候你再买就要登记身份证,而且现金支付也有限制,再办就麻烦了。”